ESG系列 - 香港上市债券中引用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可持续金融工具的原则的情况

朱静文 Rossana Chu • 4 September 2023
朱静文 Rossana Chu

合伙人,香港


下载全文

ESG系列 - 香港上市债券中引用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可持续金融工具的原则的情况

在之前的文章中[1],我们介绍了由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制定的一系列可持续金融产品原则。我们将在此将讨论香港上市债券引用这些原则的情况。


香港上市的绿色及可持续债券


截至2023年9月4日,香港联交所把126项债券纳入其 “可持续金融产品” 债券库[2],其中101项被归类为绿色债券,其他分别为5项社会责任类、4项可持续发展类、5项可持续发展挂钩类、2项蓝色类、6项转型类和1项疫情防控类。


每一项绿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无论是单项发行或属债券计划,发行人都根据ICMA相应原则制定债券框架或管理声明。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些债券收益的典型用途。

绿色债券

 

在香港上市的101项绿色债券或计划中,有38项由金融机构(大部分是银行)发行。银行发行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为 “符合条件” 的绿色资产或项目提供资金及/或再融资,例如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清洁交通、污染控制,以及对生物自然资源和土地使用进行环境可持续管理。合格标准因不同债券而异,但须符合ICMA制定的《绿色债券原则》所载的绿色项目类别。一些总部设在中国的银行也会引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来确定用途是否符合发行标准。此外,某些用途通常被排除在外,例如与化石燃料、碳密集或核燃料有关的项目,或与任何奢侈品行业、烈酒、烟草和赌博有关的活动。

 

在44家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中,常见的发行人是房地产开发商和公共服务企业。他们所处的行业被认定为高耗能行业,因此更有动力加强绿色工作。房地产开发商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典型用途是绿色建筑、能效改善、污染控制和污水管理。

 

余下的绿色债券由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发行,旨在为深圳的多个项目提供融资,包括水务处理和清洁交通项目。

 

香港特区政府自2019年推出政府绿色债券计划以来,已发行了18项绿色债券。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该计划的信息,可以查阅我们之前的文章《ESG系列 – 香港政府绿色债券计划》[3]

 

社会责任债券

 

在5项社会责任债券中,有2项社会责任债券是由同一家总部设在中国的银行之澳门分行发行。事实上,每项债券都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系列债券,结合了绿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的特点,因此,其管理声明符合ICMA的《绿色债券原则》、《社会责任债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的规定。募集资金可用于资助典型绿色类别的合格项目以及社会项目,包括符合当地政策的可负担基本基础设施(如清洁饮用水、卫生设施、交通)、基本服务(如保健、教育)和符合当地政策的可负担住房。余下2项社会债券由一家香港政府拥有的实体公司发行,而最后1项社会债券则由一家公司发行。

 

可持续发展债券

 

在5项可持续发展债券中,有3项可持续发展债券是由一家总部设在中国的银行之香港分行发行,资金既可用于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也可用于符合条件的社会项目,后者包括通过提供中小企业融资创造就业机会、可负担的基础生活设施及基本服务需求。其余2项可持续发展债券由中国政府发行。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

 

在4项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中,有一家香港房地产开发商发行了1项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发行人集团的一般企业用途。发行人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出租物业中可再生能源的百分比设定为关键绩效指标,在其2019/2020财政年度的基线中该比例不足1%,而发行人的目标是在2025/2026财年达到100%。如果到那时还不能实现该目标,发行人集团将购买碳抵消,价值相当于在债券的剩余期限内的票面利率提高0.25%,直到完全赎回债券。这虽没有给投资者带来具体收益,但却创造了环境利益,并增加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

 

另外2项可持续发展债券由同一家总部设在中国的银行之香港分行发行,每一项都是绿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相关的综合债券。每项债券所依据的债券框架都符合ICMA的《绿色债券原则》、《社会责任债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的规定。对于任何将在该框架下发行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银行将根据其当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来定义关键绩效指标,并将根据所选择的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与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致性、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的计划、相关控制和其他关键因素进行校准,如果任何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没有得到满足,那么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财务和/或结构特征都会受到相关的更改。剩余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由一家全球领先的集成光学组件和产品制造商发行 - 是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国内光学企业,目标是实现其脱碳目标和整体可持续发展承诺。

 

蓝色债券

 

蓝色债券是政府、主权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务工具,旨在为具有海洋或海洋效益的项目筹集资金。在4项蓝色债券中,有2项蓝色债券由中国政府发行。其余2项蓝色债券分别由一家中资银行澳门分行和一家中资银行香港分行发行。

 

过渡债券

 

过渡债券为工业公司等高碳行业提供了一种融资替代方案,以摆脱化石燃料。随着企业开始向碳中和过渡,它还弥合了传统融资和可持续融资之间的差距。简而言之,过渡债券的目的是帮助企业从棕色过渡到 “更少棕色” 或 “更绿色”。

 

在6项过渡债券中,有2项由一家中资银行香港分行发行,1项由一家中资银行新加坡分行发行,以及3项由一家香港电站公司发行。

 

要点

 

香港上市的债券遵循了ICMA的原则,但重要的是要关注发行人如何使用募集资金和披露这些债券创造的正面环境影响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正如ICMA所强调的,金融产品的成功,核心在于发行人向持份者报告信息的透明度、准确度及真实性。



杨杨朱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与北京天达共和(香港)律师事务所 联营

本篇文章仅是对有关题目提供的一般概述,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专业意见。
请联系我们获取进一步的具体法律意见。

近期文章

by 朱静文 Rossana Chu 20 February 2025
港交所于2024年12月10日发布了2023财年上市公司年报的年度审阅报告,该报告借助人工智能完成。
by 蒋建丰律师 Roy Chiang 14 February 2025
本所合伙人蒋建丰律师撰写《律商联讯》国际公司程序,第 139 期 — 香港章并于2025 年 1 月 22 日线上出版供订阅。(仅具英文版)
by 胡铭深 Sam Wu, 符曼姿 Beverly Fu 3 February 2025
随着虚拟资产越来越普遍,去中心化自治组织也成了数字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by 朱静文 Rossana Chu 24 December 2024
本所合伙人朱静文律师撰写Lexology《深度解读:国际资本市场》第 14 版 —— 香港章并在2024 年 12 月 17 日线上发表。(仅具英文版)
by 胡铭深 Sam Wu, 符曼姿 Beverly Fu 9 December 2024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下称《大湾区标准合同》)标志着大湾区进入了一个跨境数据流动的新时代。
by 朱静文 Rossana Chu, 符曼姿 Beverly Fu 26 November 2024
香港提交了一份拟议立法提案,法案名称暂定为《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法案》。
更多文章

近期消息

by 杨杨朱律师事务所 17 January 2025
杨杨朱律师事务所及合伙人朱静文律师于2025年度《钱伯斯》大中华区评级比选中获评为“领先律所”及“领先律师”。
by 杨杨朱律师事务所 18 December 2024
朱静文律师 荣誉入选为《商法》“A-List 法律精英2024-25: 睿见领袖 (国际) ” 得奖者之一,并被视为最受市场推荐的精英律师。
by 杨杨朱律师事务所 29 November 2024
本所合伙人朱静文律师在2024年10月18日出版的《商法》聚焦中国经济市场分析报告专题《蹊径求索》中亮相。
by 杨杨朱律师事务所 28 November 2024
杨杨朱律师事务所及合伙人朱静文律师 (Rossana Chu) 于2025年度《亚太法律500强》大中华区评级比选中获评为“领先律所”及“领先合伙人”。
by 杨杨朱律师事务所 27 November 2024
本所合伙人胡铭深律师 (Sam Wu) 荣获《亚洲法律杂志》(ALB) 评选为2024年度ALB香港律师新星(ALB Hong Kong Rising Stars 2024)。
by 杨杨朱律师事务所 21 November 2024
本所合伙人胡铭深律师 (Sam Wu) 荣获著名的2024年度《律商联讯》40位40岁以下精英 (LexisNexis® 40 UNDER 40 2024) – 大中华区榜单评选为获奖者之一。
更多消息

相关文章

ESG系列 - 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可持续金融工具的原则
ESG系列 – 香港政府绿色债券计划
Share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