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移民美国仍然是很多国家国民的热衷话题,所以本文提供有关用投资的方法,作为移居到美国获得居住或永久居留权(绿卡)的途径。
这途径希望能吸引那些想用投资的方法移居美国的人,同时亦能为美国的经济做出些贡献和希望为自己在美国阔大的市场 开辟新天地。以下是各种可用投资方法的概述,以及一般申请流程、所涉及的金钱、所需的时间和后续步骤。
China Resources Building, Wan Chai District, Hong Kong Hong Kong SAR
基于移民美国仍然是很多国家国民的热衷话题,所以本文提供有关用投资的方法,作为移居到美国获得居住或永久居留权(绿卡)的途径。
这途径希望能吸引那些想用投资的方法移居美国的人,同时亦能为美国的经济做出些贡献和希望为自己在美国阔大的市场 开辟新天地。以下是各种可用投资方法的概述,以及一般申请流程、所涉及的金钱、所需的时间和后续步骤。
用投资途径的主要移民选择有那两类,现陈述如下:
(1) EB-5投资移民(绿卡)计划
EB-5投资移民是给予通过投资新的企业,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者授予永久居留权(绿卡)。投资者可以在以下两种投资选项中进行选择:
(2) 用条约投资者E-2身份取得E-2的签证
E-2签证允许某些与美国有投资友好条约国家的国民,移居美国前在当地有意愿或已作出重大的投资,所以需要留在美国为其投资的企业作出管理、策略和发展的指导。
美国用投资的移民计划(Eb-5)申请的绿卡,一般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E-2条约投资者的签证程序:
在美国建立或收购符合条件的企业。
EB-5投资移民(绿卡) :
E-2条约投资者签证:
EB-5投资移民(绿卡) :
申请E-2条约投资者签证:
EB-5投资移民(绿卡):
E-2条约投资者签证:
若果要考虑申请移民美国取得绿卡的话,是可通过其他途径(投资移民 (Eb-5) 或管理层 (Eb-1) )来取得永久居留权(绿卡)。
基于美国的投资移民程序烦复,包括有商业、财务和移民的各种法律,所以作者认为有意移居美国的投资者,为确保自己合法的权益,在申请之前,必须仔细评估每个程序相关的要求、成本和时间。咨询移民律师和财务顾问可以帮助到投资移民的申请人了解清楚各程序,并确保有成功的结果。
杨杨朱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与北京天达共和(香港)律师事务所 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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